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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主题培训成功举办
最后更新:2016-11-02  |  【打印】 【关闭

  11月1日,"提高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主题培训会成功举办,过程工程所科研、管理骨干等50余人参加,会议由所长助理谭强强主持,科技开发处和中科格瑞公司联合主办。

  本期培训邀请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知识产权专家马燕老师作为主讲嘉宾,马燕曾任中石化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处处长,在中石化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经营工作18年,具有丰富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实践经验。马燕结合世界500强企业如IBM、飞利浦、华为以及在她中石化经历的专利技术合作、保护、无效、维权、诉讼等实际案例,形象生动的与听众探讨如何综合运用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织成密不透风的保护网,如何采取防御或进攻策略运用知识产权实现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引起了在场听众的广泛共鸣。

  马燕作为大型央企知识产权负责人,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给大家讲解了如何将知识产权与企业利益紧密挂钩,从市场的眼光看待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这正是研究所科研人员所欠缺的短板。马燕形象的将专利比喻为"专利权人"与"政府"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受保护的垄断权利的大小与范围。马燕对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保护给出了重要建议:随着国家逐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会不断增强,在与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过程中除了关注技术本身外,会更加看重以下几点,第一,技术有没有专利保护瑕疵,是否竞争对手很容易绕过专利而不用支付使用费,侵权行为是否容易发现与取证,例如,产品专利优于方法专利,在专利维权取证上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相应的,研究所应重视每份专利的撰写质量和多份专利在技术、时间、多国的专利布局,形成产业化项目整体的专利组合;第二,拥有专利,不代表能"自主"实施。因此,企业会更倾向于在合同中约定研究所输出的专利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能够自由实施,否则研究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一项技术可能由多个专利来支撑,研究所掌握的是其中部分专利,在这种情况下,研究所应对于许可或转让的技术或产品进行细致的知识产权检索与侵权分析,给予企业侵权风险提示,提醒企业在投入生产之前及时获得其他相应的知识产权许可,以规避研究所自身在合作过程中的风险。第三,由于人员流动等原因,研究所应重视技术秘密的保护,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防止技术秘密流失,发明人也应该有防止泄露技术秘密、履行保密责任的警惕性与自觉性。

  本期培训是2016年知识产权系列培训第七期,历次培训中邀请到专利审查员、知识产权法院法官、专利代理人、专利情报分析师与企业知识产权专家等来所培训,从不同的角度为研究所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培训新的理念、技能、方法与实践,推动以专利为载体的技术经营与产业、资本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联盟与专利池等运营模式,助力于过程工程所乃至过程工业的持续创新、改革与发展。

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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